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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基本方針

方針

1.贯彻全面节省(SAVE ALL)的思想,建立起推进地球环境保护活动的组织运营体系。
2. 及时把握企业各项活动给环境带来的影响,在经济、技术允许的条件下设定环境保护的目标,致力于污染的防治。
3. 遵守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、条例、规定,并制定社内准则,以便员工从身边点滴做起。
4. 企业的开发部门:要积极研制低环境荷型产品以及不断改进现有产品,使其适应环境保护的要求;生产部门:要开发低环境负荷型和减少生产废物排出量的制造技术,并致力于所处地域环境的改善;营业物流部门:要在整个产品流通过程中参与减少环境负荷的活动。
5. 在企业活动过程中要积极地致力于节资、节能、再利用以及减排废物的活动。
6. 构筑环境管理系统,实施内部监察,使环境管理系统得到持续性的改善。
7. 实施环境教育与训练,强化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。
8. 积极参与有关环境保护的各种社会活动。IDEC集团必须遵守这一「环境保护基本方针」。必要时可对外公开上述方针。
改订于 1998年7月1日
IDEC株式会社
代表取締役社長 舩木俊之